郭同學(目前就讀奧地利國立維也納大學音樂學博士班):
是ㄚ!為什麼這個問題一直 "被" 存在 呢?
以身體 "不自然" 地晃動,來評論學生的可塑性與音樂性呢?
是否應該研究一下,這種音樂比賽評分的準則,是誰發明的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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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芳瑛:
畫虎不成反類犬吧!
因為孩子的世界原就很單純,所以正常的情況下彈琴會較無表情。
當老師家長看到一些大演奏者在台上的肢體散發出一種自信時,
就誤以為學這種動作就可以像台上那個人一樣。
卻忘了自信是來自於功力,一種由內向外傳遞的氣質。
忽略了內在音樂性的啟發(當然這種方式須要很長的時間去磨),
反正先有個『樣子』再說吧!
然後久而久之就改不過來了,
甚至有些家長會說:沒這樣晃他們的孩子就彈不出音樂來。
改正錯誤絕對須要時間,但是只要有耐心度過了這個尷尬期,
之後學習的道路會更順。
就怕很多人連這樣的時間都不願意等,認為這樣會耽誤孩子的『進度』。
通常我會問家長:既然知道是錯誤,那是要它存在兩三年,還是要它影響一輩子?
當然老師在改正的同時也要很有方法,不要一味否定孩子,更不要批評孩子,
這樣真的會讓孩子因自我否定而無法彈琴。
試著多一點耐心、多一點時間、多一點體貼幫助孩子走過這個困難,
畢竟孩子是無辜的,只能說大人的錯誤卻阻礙了孩子更大更好的發展。
台灣學音樂的人很多,但整體的音樂概念卻很貧乏。
『觀念』是學習中的羅盤!!!
錯誤的音樂觀念導致學習者永遠也到不了心中的藝術彼岸。
學音樂是條很漫長的路,在凡事講求快速、績效、成名等等的功利社會,
真正的藝術是很難生存的……